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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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因為一些原因,你需要把自己房產(chǎn)抵押,那么這時候要簽好一份房產(chǎn)抵押合同,房產(chǎn)抵押合同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7篇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chǎn)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房產(chǎn)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jīng)公布調(diào)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diào)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diào)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diào)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diào)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diào)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diào)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qū)碛嘘P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jīng)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chǎn)、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chǎn)。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chǎn)、物業(yè)或財產(chǎn)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qū)⒁V範I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jīng)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chǎn)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chǎn)。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jīng)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nèi)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nèi)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jīng)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chǎn)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chǎn)抵押是指:

1.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內(nèi)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jīng)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jù)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chǎn)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nèi),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申領房產(chǎn)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chǎn),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chǎn)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chǎn)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chǎn)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并將房產(chǎn)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部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chǎn)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nèi)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chǎn),或經(jīng)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chǎn);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chǎn)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chǎn)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chǎn)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chǎn)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chǎn),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chǎn)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nèi)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nèi),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chǎn)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nèi)的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说膿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 勵志天下 )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yè)執(zhí)照)____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nèi)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zhì)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zhì)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chǎn)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jīng)____ 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jīng)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nèi),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jīng)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jīng)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nèi)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nèi)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 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權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2)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房地產(chǎn)抵押典當合同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chǎn)位置:

聯(lián)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yè)代碼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相關規(guī)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chǎn)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chǎn)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qū) 小區(qū)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chǎn)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jù)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jīng)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 。續(xù)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nèi),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xù)當?shù)?,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chǎn),同意乙方對該房產(chǎn)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以此來抵償?shù)洚斝械馁J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xié)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xù)。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chǎn)權證復印件),房產(chǎn)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chǎn)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chǎn)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fā)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fā)出五日內(nèi),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nèi),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五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chǎn)。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chǎn),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nèi),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chǎn)。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chǎn)權無任何經(jīng)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fā)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chǎn)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chǎn)為共有財產(chǎn),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chǎn)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chǎn)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xiàn)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nèi),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chǎn)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nèi),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zhí)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在協(xié)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chǎn)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 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3)

借款人(債務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真實、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是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整,小寫: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等詳細約定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xié)議為準,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xié)議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當其出現(xiàn)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貸款人承諾: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八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jīng)營之需確實要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力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3、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過當季合同約定付息時間的5個工作日);

5、抵押物毀損失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6、抵押人第二住所發(fā)生變化,致使抵押房內(nèi)人員第二住所無保障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日照市號樓單元戶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的合法地產(chǎn)(權證字號:字第號;地證字號:字第號)抵押給貸款人,抵押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作為履行本合同擔保,抵押財產(chǎn)所有權對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內(nèi)未還清貸款,貸款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nèi)抵押人應持房屋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輸?shù)盅旱怯浭掷m(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登記、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二條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三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或的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借款人應服從貸款人意見。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蛱崆皻w還部分貸款額。

雙方認定該房地產(chǎn)價值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chǎn)(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經(jīng)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xié)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小區(qū))____棟____號____室;

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__;

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

4.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5.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6.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抵押物。

7.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市______(區(qū)/縣)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xù),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9.本合同經(jīng)___________市______(區(qū)/縣)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jù)《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10.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5)

貸款抵押人: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chǎn)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資金。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nèi),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nèi)容

1.貸款總金額: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焊髌谫J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經(jīng)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nèi)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jīng)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

2.制造廠家:__。

3.型號:__。

4.件數(shù):__。

5.單件:__。

6.置放地點: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

8.抵押期限: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jīng)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nèi)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jīng)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jīng)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自公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jīng)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 乙方(蓋章):__

開戶銀行: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帳號: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6)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jù)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區(qū)

(縣) 街道(鎮(zhèn)) 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nèi)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jù)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sh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qū)⒁猛陼r,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jù)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百 拾 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jù)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

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qū)嵤┺D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xiàn)金到原貸款經(jīng)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nèi)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內(nèi)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nèi),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jīng)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nèi)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nèi)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shù),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xiàn)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jīng)已防書面同意

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和《房地產(chǎn)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chǎn)登記機構個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抵押房產(chǎn)合同樣本(篇7)

│ (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

│ 抵 押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

│ │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

│住所: 住所: │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

│郵政編碼: 電話: │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郵政編碼: │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chǎn)設定抵押的產(chǎn)權情況

1.房地產(chǎn)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chǎn)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chǎn)評估總價值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zhí)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chǎn),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七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二條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jīng)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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