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邏輯詞義辨析與對象范圍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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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哲學邏輯是20世紀中期興起的一門新興學科。對哲學邏輯詞義的理解學者們還很不一致。概括起來大致有三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認為哲學邏輯是哲學,它是一門與邏輯有關的哲學學科,它研究由邏輯所引起或提出的哲學問題;一是認為哲學邏輯是邏輯,它是與哲學有關的邏輯學科,研究具有較為明顯的哲學背景與哲學意義的概念的邏輯問題;一是認為哲學邏輯既是哲學,又是邏輯。關于哲學邏輯詞義的這些不同看法,其原因在于未能把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這兩個不同的名詞區(qū)分開來,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都是現(xiàn)代哲學與現(xiàn)代邏輯相互滲透的產物,它們密切相關,但又是兩門不同的學科,各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對象與范圍。要促進這兩門不同學科的確立與完善,必須嚴格區(qū)別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這兩個不同名詞的詞義。
關鍵詞: 哲學邏輯;邏輯哲學;詞義;辨析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的研究在國際哲學界、邏輯學界蓬勃興起,國內邏輯學界也于上世紀80年代開始,介紹、引進國外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的研究成果,目前對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的研究,從總體上講,國內仍處于消化、吸收并嘗試進行創(chuàng)造性研究階段。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這是兩門密切相關的學科,二者都是現(xiàn)代哲學與現(xiàn)代邏輯相互滲透的產物,但它們是兩門不同的學科,有著不同的研究對象與范圍。然而,由于“哲學邏輯”至今是一個充滿歧義的詞,不同的學者對它有不同的理解,并在很不相同的意義上使用它,冠以“哲學邏輯”之名的書籍五花八門,因而,和邏輯哲學在詞義上發(fā)生了混亂。為了進一步推動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的研究,促進這兩門新興學科的確立與完善,因此,有必要對哲學邏輯的精確涵義及與邏輯哲學的關系作一番梳理與辨析。
一 哲學邏輯詞義的歷史演變
最早[論\文\網(wǎng) LunWenNet\Com]明確使用“哲學邏輯”一詞的是英國著名數(shù)學家、哲學家、邏輯學家羅素。他在《我們關于外在世界的知識》一書(1929)中,指出:“數(shù)理邏輯,除了它的初創(chuàng)形式之外,就連最現(xiàn)代的形式也不直接具有哲學上的重要意義。在初創(chuàng)以后,它就屬于數(shù)學而不屬于哲學了。我將要扼要論述的,是數(shù)理邏輯的初創(chuàng)形式,只有這個部分才真正稱得上哲學邏輯。往后的發(fā)展,盡管沒有直接的哲學意義,但是對哲學研究有很大的間接用處?!雹偎€認為,哲學邏輯的真正對象乃是為各種命題和推理所共有的邏輯形式,哲學邏輯乃是對邏輯形式的研究。以往的哲學由于被語言表面的語法形式所蒙騙,未能認清其隱藏著的真正的邏輯形式,而犯了許多重大的哲學錯誤。
可見,羅素對“哲學邏輯”一詞的詞義只給予了初步界定,而未加闡釋。后來的英國著名學者斯特勞森賦予了“哲學邏輯”以明確的含義。1967年,斯特勞森編輯出版了一本題為《哲學邏輯》的文集,該文集收入了弗雷格、格拉斯等學者的相關論文,他為此書撰寫了一長篇序言,在序言中,斯特勞森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觀點。他把整個邏輯領域區(qū)分為兩部分:“邏輯是關于命題的一般理論。它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學的部分?!狈謩e叫形式邏輯和哲學邏輯。在他看來,形式邏輯研究命題之間的可演繹關系或蘊涵關系,它要以系統(tǒng)的方式排列有關這種蘊涵關系的各種規(guī)律;而哲學邏輯則要研究形式邏輯產生的哲學背景和哲學預設,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哲學問題,例如: 究竟什么是命題? 說一個命題為真是什么意思? 命題聯(lián)結詞的準確性質,特別是出現(xiàn)在條件命題中的蘊涵的準確性質是什么? 意義概念應當怎樣加以分析? 真理概念和分析性概念應當怎樣加以分析? 指稱和述謂( ( Predica2tion)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是什么? 哲學邏輯學家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必須回答有關語言和各種語言表達式的性質與功能等問題。因此,需要進一步研究這樣一些問題:實際的言語活動模式;意義理論;語言交際的特性與條件,等等。②
很明顯,在斯特勞森那里,“哲學邏輯”其實質不是邏輯,而是某種形式的哲學,是對與邏輯有關的哲學概念和哲學問題的仔細探究,它的成果和方法有直接或,間接的哲學意義。在斯特勞森觀點的影響下,英國哲學家大都在哲學意義上使用了“哲學邏輯”一詞。例如,格雷林在《哲學邏輯引論》一書中指出:“哲學邏輯是哲學,盡管它是提供邏輯學知識,對邏輯問題很敏感的哲學,但它是哲學?!彼踔琳J為,在“哲學邏輯”這一名詞中,“邏輯”這一字眼的作用會引人誤解,因為,哲學邏輯并不是關于邏輯的,也不是邏輯學。正是基于這些看法,格雷林的《哲學邏輯引論》所研究的主要是:命題;必然性、分析性與先驗性、存在、預設與摹狀詞、實在論與反實在論, ③等等。與格雷林同為英國牛津大學講師的沃爾夫拉姆在1989年出版的《哲學邏輯導論》一書中,沃爾夫拉姆也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看法。在他看來,哲學邏輯是關于論證、意義與真理的研究,它的主題與形式邏輯相關,但其研究對象不同,它不像形式邏輯那樣處理有效論證,它只檢驗已經(jīng)建構好的邏輯系統(tǒng)中的基本概念。根據(jù)這種觀點,沃爾夫拉姆在書中主要研究了指稱與真值、必然真、分析與綜合、存在與同一、意義問題,等等。④在由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籌劃,法國哲學家保羅·利科主編的《哲學主要趨向》( 1979)一書中,所沿用的都是這種意義上的哲學邏輯概念。
然而,數(shù)理邏輯誕生以來,數(shù)理邏輯成果被廣泛運用,大批應用邏輯分支如同雨后春筍般地涌現(xiàn)出來,很多哲學家與邏輯學家關注了這一情況,賦予了哲學邏輯以邏輯的含義。眾所周知,在邏輯發(fā)展史上,萊布尼茨最早提出了創(chuàng)立數(shù)理邏輯的理想,他為此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卻未能獲得成功。
1930年哥德爾證明了謂詞演算的完全性,數(shù)理邏輯才算真正創(chuàng)立。但是,有一部分邏輯學家不滿意已有的數(shù)理邏輯系統(tǒng),認為它們存在嚴重的“缺陷”和“不足”,于是著手“修改”或“擴充”已有的一階邏輯。他們或者創(chuàng)立了一些修正以至替代它們的新邏輯分支,例如直覺主義邏輯,相干和衍推的邏輯,多值邏輯,自由邏輯等等,或者應用已有的一階邏輯工具于哲學、語言學等專門領域,創(chuàng)立了帶有濃厚應用色彩的多種邏輯分支,例如,模態(tài)邏輯、時態(tài)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等等。
這些新的邏輯系統(tǒng)或分支在20世紀20—30年代開始出現(xiàn),在50—70年代繁榮興旺起來,以至最后形成了一個新興的邏輯學科群體。⑤因此,相當?shù)膶W者越來越傾向于用“哲學邏輯”一詞專指這個新興的學科群體。例如,美國邏輯學家萊斯徹在1968年出版的《哲學邏輯論集》中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看法。他指出,現(xiàn)代邏輯的發(fā)展有兩個方向:一是數(shù)學方向,即數(shù)理邏輯,它是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的主流;另一個方向則是哲學邏輯,它是對一些相關的哲學領域,比如本體論、認識論領域、倫理道德與規(guī)范概念等的邏輯研究,這些研究的共同特點是它們與數(shù)學并無直接聯(lián)系,而往往具有較為明顯的哲學背景與哲學意義,故稱為哲學邏輯。⑥在他看來,模態(tài)邏輯、時態(tài)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等等,就是哲學邏輯研究的主要內容。他所構造的哲學邏輯就是由這些研究內容所組成的學科群體。
關于哲學邏輯的詞義,也有許多學者是在哲學與邏輯的雙重意義上來使用。例如,柯比和古爾德合編的《當代哲學邏輯》以及馮. 賴特的論文集《哲學邏輯》都屬于這一類型。在他們看來,哲學邏輯既指對邏輯所產生或引起的哲學概念和問題的哲學研究,也指這種研究所建立起來的新的邏輯。前者是非形式的,后者則是用形式化方法構造的形式系統(tǒng)。恩格爾則把前者叫做“非形式的哲學邏輯”,后者叫做“形式的哲學邏輯”。
二 哲學邏輯對象的界定
根據(jù)上述對哲學邏輯詞義的歷史考察,關于哲學邏輯的詞義,國外學者是在三種不同的意義上使用的:一是哲學邏輯是哲學,是一門與邏輯有關的哲學學科,它研究由邏輯所引起或,提出的哲學問題;一是哲學邏輯是邏輯,它是與哲學有關的邏輯學科,研究具有較為明顯的哲學背景與哲學意義的概念的邏輯問題;一是哲學邏輯既是哲學,又是邏輯。
仔細考究這些關于哲學邏輯詞義的不同看法,可知其原因是未能把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區(qū)分開來所致。我們知道, 20世紀現(xiàn)代邏輯與現(xiàn)代哲學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兩者的相互滲透,由此出現(xiàn)了“哲學的邏輯化”與“邏輯的哲學化”兩大趨勢,并進而形成了“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等新興的交叉學科。⑦哲學的邏輯化趨勢主要表現(xiàn)在現(xiàn)代西方分析哲學和語言哲學的興起,芬蘭最著名的哲學家、邏輯學家馮·賴特在其名著《20 世紀的邏輯和哲學》中指出:“20世紀哲學最突出的特征是邏輯的復興,它是哲學發(fā)展的發(fā)酵劑。這一復興是從本世紀開始的。最初以劍橋和維也納為中心,后來擴大到整個分析哲學運動,這一復興與之交匯,這是邏輯學登上哲學舞臺的標志?!?0 世紀以來,哲學的主要問題和研究對象既不是本體論,也不是認識論,而是語言問題,哲學研究的一般方法就是語言分析,而語言分析的基本工具就是現(xiàn)代邏輯,因此,在國際哲學界形成了哲學的邏輯化趨勢,在這種趨勢下,對一些哲學概念進行精細的邏輯分析成為一些學者關注的熱點,哲學邏輯也就應運而生。邏輯的哲學化趨勢是在現(xiàn)代邏輯的基礎上,在對邏輯的哲學反思中形成的,主要表現(xiàn)為對邏輯本身的整體性的哲學思考或研究以及對邏輯特別是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中的一些具體問題的哲學分析。由于現(xiàn)代邏輯本身是一個不斷發(fā)展的學科群體,也由于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中的哲學問題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還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視野,因此,邏輯的哲學化趨勢是多元的。當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剛登上學術舞臺的時候,我國年輕學者陳波就密切關注其研究動態(tài),在國內介紹并引進國外學者在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研究上的成果,并在一系列相關論著中,明確主張嚴格區(qū)分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
在我看來,哲學邏輯是邏輯,是20 世紀20 - 30 年代開始興起, 50~70年代蓬勃發(fā)展的一個新興邏輯學科群體,它們以數(shù)理邏輯(主要指一階邏輯)為直接基礎,以傳統(tǒng)的哲學概念、范疇以及邏輯在各門具體科學中的應用為研究對象,構造出各種具有直接哲學意義的邏輯系統(tǒng)。邏輯哲學則是哲學,它在邏輯和哲學中都具有自己的起源,因而包括兩部分內容:首先,邏輯哲學要研究邏輯學本身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學問題,例如邏輯究竟是什么,蘊涵與推理有效性的關系,邏輯真理和邏輯悖論等等;其次,邏輯哲學還要研究如何在哲學研究中引入現(xiàn)代邏輯的工具,利用它去解決傳統(tǒng)的哲學爭論和哲學難題,例如意義問題、真理問題、存在問題等等。
關鍵詞: 哲學邏輯;邏輯哲學;詞義;辨析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的研究在國際哲學界、邏輯學界蓬勃興起,國內邏輯學界也于上世紀80年代開始,介紹、引進國外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的研究成果,目前對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的研究,從總體上講,國內仍處于消化、吸收并嘗試進行創(chuàng)造性研究階段。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這是兩門密切相關的學科,二者都是現(xiàn)代哲學與現(xiàn)代邏輯相互滲透的產物,但它們是兩門不同的學科,有著不同的研究對象與范圍。然而,由于“哲學邏輯”至今是一個充滿歧義的詞,不同的學者對它有不同的理解,并在很不相同的意義上使用它,冠以“哲學邏輯”之名的書籍五花八門,因而,和邏輯哲學在詞義上發(fā)生了混亂。為了進一步推動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的研究,促進這兩門新興學科的確立與完善,因此,有必要對哲學邏輯的精確涵義及與邏輯哲學的關系作一番梳理與辨析。
一 哲學邏輯詞義的歷史演變
最早[論\文\網(wǎng) LunWenNet\Com]明確使用“哲學邏輯”一詞的是英國著名數(shù)學家、哲學家、邏輯學家羅素。他在《我們關于外在世界的知識》一書(1929)中,指出:“數(shù)理邏輯,除了它的初創(chuàng)形式之外,就連最現(xiàn)代的形式也不直接具有哲學上的重要意義。在初創(chuàng)以后,它就屬于數(shù)學而不屬于哲學了。我將要扼要論述的,是數(shù)理邏輯的初創(chuàng)形式,只有這個部分才真正稱得上哲學邏輯。往后的發(fā)展,盡管沒有直接的哲學意義,但是對哲學研究有很大的間接用處?!雹偎€認為,哲學邏輯的真正對象乃是為各種命題和推理所共有的邏輯形式,哲學邏輯乃是對邏輯形式的研究。以往的哲學由于被語言表面的語法形式所蒙騙,未能認清其隱藏著的真正的邏輯形式,而犯了許多重大的哲學錯誤。
可見,羅素對“哲學邏輯”一詞的詞義只給予了初步界定,而未加闡釋。后來的英國著名學者斯特勞森賦予了“哲學邏輯”以明確的含義。1967年,斯特勞森編輯出版了一本題為《哲學邏輯》的文集,該文集收入了弗雷格、格拉斯等學者的相關論文,他為此書撰寫了一長篇序言,在序言中,斯特勞森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觀點。他把整個邏輯領域區(qū)分為兩部分:“邏輯是關于命題的一般理論。它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學的部分?!狈謩e叫形式邏輯和哲學邏輯。在他看來,形式邏輯研究命題之間的可演繹關系或蘊涵關系,它要以系統(tǒng)的方式排列有關這種蘊涵關系的各種規(guī)律;而哲學邏輯則要研究形式邏輯產生的哲學背景和哲學預設,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哲學問題,例如: 究竟什么是命題? 說一個命題為真是什么意思? 命題聯(lián)結詞的準確性質,特別是出現(xiàn)在條件命題中的蘊涵的準確性質是什么? 意義概念應當怎樣加以分析? 真理概念和分析性概念應當怎樣加以分析? 指稱和述謂( ( Predica2tion)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是什么? 哲學邏輯學家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必須回答有關語言和各種語言表達式的性質與功能等問題。因此,需要進一步研究這樣一些問題:實際的言語活動模式;意義理論;語言交際的特性與條件,等等。②
很明顯,在斯特勞森那里,“哲學邏輯”其實質不是邏輯,而是某種形式的哲學,是對與邏輯有關的哲學概念和哲學問題的仔細探究,它的成果和方法有直接或,間接的哲學意義。在斯特勞森觀點的影響下,英國哲學家大都在哲學意義上使用了“哲學邏輯”一詞。例如,格雷林在《哲學邏輯引論》一書中指出:“哲學邏輯是哲學,盡管它是提供邏輯學知識,對邏輯問題很敏感的哲學,但它是哲學?!彼踔琳J為,在“哲學邏輯”這一名詞中,“邏輯”這一字眼的作用會引人誤解,因為,哲學邏輯并不是關于邏輯的,也不是邏輯學。正是基于這些看法,格雷林的《哲學邏輯引論》所研究的主要是:命題;必然性、分析性與先驗性、存在、預設與摹狀詞、實在論與反實在論, ③等等。與格雷林同為英國牛津大學講師的沃爾夫拉姆在1989年出版的《哲學邏輯導論》一書中,沃爾夫拉姆也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看法。在他看來,哲學邏輯是關于論證、意義與真理的研究,它的主題與形式邏輯相關,但其研究對象不同,它不像形式邏輯那樣處理有效論證,它只檢驗已經(jīng)建構好的邏輯系統(tǒng)中的基本概念。根據(jù)這種觀點,沃爾夫拉姆在書中主要研究了指稱與真值、必然真、分析與綜合、存在與同一、意義問題,等等。④在由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籌劃,法國哲學家保羅·利科主編的《哲學主要趨向》( 1979)一書中,所沿用的都是這種意義上的哲學邏輯概念。
然而,數(shù)理邏輯誕生以來,數(shù)理邏輯成果被廣泛運用,大批應用邏輯分支如同雨后春筍般地涌現(xiàn)出來,很多哲學家與邏輯學家關注了這一情況,賦予了哲學邏輯以邏輯的含義。眾所周知,在邏輯發(fā)展史上,萊布尼茨最早提出了創(chuàng)立數(shù)理邏輯的理想,他為此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卻未能獲得成功。
1930年哥德爾證明了謂詞演算的完全性,數(shù)理邏輯才算真正創(chuàng)立。但是,有一部分邏輯學家不滿意已有的數(shù)理邏輯系統(tǒng),認為它們存在嚴重的“缺陷”和“不足”,于是著手“修改”或“擴充”已有的一階邏輯。他們或者創(chuàng)立了一些修正以至替代它們的新邏輯分支,例如直覺主義邏輯,相干和衍推的邏輯,多值邏輯,自由邏輯等等,或者應用已有的一階邏輯工具于哲學、語言學等專門領域,創(chuàng)立了帶有濃厚應用色彩的多種邏輯分支,例如,模態(tài)邏輯、時態(tài)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等等。
這些新的邏輯系統(tǒng)或分支在20世紀20—30年代開始出現(xiàn),在50—70年代繁榮興旺起來,以至最后形成了一個新興的邏輯學科群體。⑤因此,相當?shù)膶W者越來越傾向于用“哲學邏輯”一詞專指這個新興的學科群體。例如,美國邏輯學家萊斯徹在1968年出版的《哲學邏輯論集》中闡述了他對哲學邏輯的看法。他指出,現(xiàn)代邏輯的發(fā)展有兩個方向:一是數(shù)學方向,即數(shù)理邏輯,它是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的主流;另一個方向則是哲學邏輯,它是對一些相關的哲學領域,比如本體論、認識論領域、倫理道德與規(guī)范概念等的邏輯研究,這些研究的共同特點是它們與數(shù)學并無直接聯(lián)系,而往往具有較為明顯的哲學背景與哲學意義,故稱為哲學邏輯。⑥在他看來,模態(tài)邏輯、時態(tài)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等等,就是哲學邏輯研究的主要內容。他所構造的哲學邏輯就是由這些研究內容所組成的學科群體。
關于哲學邏輯的詞義,也有許多學者是在哲學與邏輯的雙重意義上來使用。例如,柯比和古爾德合編的《當代哲學邏輯》以及馮. 賴特的論文集《哲學邏輯》都屬于這一類型。在他們看來,哲學邏輯既指對邏輯所產生或引起的哲學概念和問題的哲學研究,也指這種研究所建立起來的新的邏輯。前者是非形式的,后者則是用形式化方法構造的形式系統(tǒng)。恩格爾則把前者叫做“非形式的哲學邏輯”,后者叫做“形式的哲學邏輯”。
二 哲學邏輯對象的界定
根據(jù)上述對哲學邏輯詞義的歷史考察,關于哲學邏輯的詞義,國外學者是在三種不同的意義上使用的:一是哲學邏輯是哲學,是一門與邏輯有關的哲學學科,它研究由邏輯所引起或,提出的哲學問題;一是哲學邏輯是邏輯,它是與哲學有關的邏輯學科,研究具有較為明顯的哲學背景與哲學意義的概念的邏輯問題;一是哲學邏輯既是哲學,又是邏輯。
仔細考究這些關于哲學邏輯詞義的不同看法,可知其原因是未能把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區(qū)分開來所致。我們知道, 20世紀現(xiàn)代邏輯與現(xiàn)代哲學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兩者的相互滲透,由此出現(xiàn)了“哲學的邏輯化”與“邏輯的哲學化”兩大趨勢,并進而形成了“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等新興的交叉學科。⑦哲學的邏輯化趨勢主要表現(xiàn)在現(xiàn)代西方分析哲學和語言哲學的興起,芬蘭最著名的哲學家、邏輯學家馮·賴特在其名著《20 世紀的邏輯和哲學》中指出:“20世紀哲學最突出的特征是邏輯的復興,它是哲學發(fā)展的發(fā)酵劑。這一復興是從本世紀開始的。最初以劍橋和維也納為中心,后來擴大到整個分析哲學運動,這一復興與之交匯,這是邏輯學登上哲學舞臺的標志?!?0 世紀以來,哲學的主要問題和研究對象既不是本體論,也不是認識論,而是語言問題,哲學研究的一般方法就是語言分析,而語言分析的基本工具就是現(xiàn)代邏輯,因此,在國際哲學界形成了哲學的邏輯化趨勢,在這種趨勢下,對一些哲學概念進行精細的邏輯分析成為一些學者關注的熱點,哲學邏輯也就應運而生。邏輯的哲學化趨勢是在現(xiàn)代邏輯的基礎上,在對邏輯的哲學反思中形成的,主要表現(xiàn)為對邏輯本身的整體性的哲學思考或研究以及對邏輯特別是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中的一些具體問題的哲學分析。由于現(xiàn)代邏輯本身是一個不斷發(fā)展的學科群體,也由于現(xiàn)代邏輯發(fā)展中的哲學問題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還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視野,因此,邏輯的哲學化趨勢是多元的。當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剛登上學術舞臺的時候,我國年輕學者陳波就密切關注其研究動態(tài),在國內介紹并引進國外學者在哲學邏輯與邏輯哲學研究上的成果,并在一系列相關論著中,明確主張嚴格區(qū)分哲學邏輯和邏輯哲學。
在我看來,哲學邏輯是邏輯,是20 世紀20 - 30 年代開始興起, 50~70年代蓬勃發(fā)展的一個新興邏輯學科群體,它們以數(shù)理邏輯(主要指一階邏輯)為直接基礎,以傳統(tǒng)的哲學概念、范疇以及邏輯在各門具體科學中的應用為研究對象,構造出各種具有直接哲學意義的邏輯系統(tǒng)。邏輯哲學則是哲學,它在邏輯和哲學中都具有自己的起源,因而包括兩部分內容:首先,邏輯哲學要研究邏輯學本身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學問題,例如邏輯究竟是什么,蘊涵與推理有效性的關系,邏輯真理和邏輯悖論等等;其次,邏輯哲學還要研究如何在哲學研究中引入現(xiàn)代邏輯的工具,利用它去解決傳統(tǒng)的哲學爭論和哲學難題,例如意義問題、真理問題、存在問題等等。